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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烫的粥却泼在他手臂,手臂迅速烫出一片红。
她将碗甩在地板:“夫君,我方才手滑。”
死死盯着他臂上冒热气的粥,与肿起的烫痕。
……应该足够烫。
【系统:叮咚~任务已完成。
小姐姐还真是狠心呢,我都有点心疼男主了,呵呵才怪。
】
白粥烫过的地方肿得老高,还生了好几个指甲盖大小的水泡,用手帕一拭,他痛到发喘。
他自顾不暇,却依旧应答她:“没、没事……”
她扯下架子的罗帕,坐到床边为他擦拭碗上白粥,指尖触碰到他滚烫的肌肤。
“……去沐浴吧。”
“不……咳、咳咳……”
他忙将头别到一边,双手捂唇,身子都在颤抖。
他声音带了哭腔:“不用……夫人先走吧,我可以处理好的……”
自己真是懒货、蠢货,应该早点伸手去接的,也不会让夫人的心意泡汤。
而现在,粥不仅没吃到,还被看见了如此狼狈的一面……自己为何如此愚笨。
“哦,那我走了。”
她捡起地上瓷碗,放回食盒,又抱起地上小猫。
一手提食盒,一手抱小猫,出了门。
珍珠正在院子里逗鹦鹉,见方霜见路过长廊,忙迎上去。
“小姐,卫昭叔叔的信。”
珍珠好奇打量她怀中小猫:“哪里来的猫呀?这么小,才几个月吧?”
“你问我我问谁。”
她将猫和手里食盒塞给她,接过那封信,边拆边说,“去给这猫好好洗个澡,再找大夫过来,给它驱虫。”
“好嘞!”
珍珠走后,她拿出信封里的信纸,倚靠柱子看信。
信上说,沈知聿幼时性格恶劣,被村中人唾弃。
他曾去偷过学堂里的书,被发现后非说自己只是窃书,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是偷。
他虽偷书,却从不看书,大字不识几个,整天念叨着莫欺少年穷,说自己要考取功名,得高官厚禄,村里人都拿他当傻子,对他避之不及。
卫昭还说,渔村已调查得差不多,他通过学堂老先生的口,得知沈知聿幼学之年离开渔村去了北面的稼苗镇。
卫昭休整几日后便会继续去稼苗镇调查。
信封里,还有一支木钗。
是崖柏木做的,木钗上的雪花花纹小巧精致,有一股薄荷凉花的香气。
“……什么破玩意。”
她将木钗塞回信封。
这种华而不实的礼物她收得多了,从小就收。
高中的时候,老是有其他班、其他年级的人来看她,她还坐在最后一排,每次课间都有一大堆男生从后门给她塞东西。
红手绳、心形石头、手写信、明信片……她每天都要背一书包,跑到学校的大垃圾场丢掉,因为班委嫌石头太重废纸占地方,不准她丢班上的公用垃圾桶里。
【系统:哇塞还收到礼物了呢,真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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