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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仗剑天涯三千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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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楼上不少才子学士几乎人人放声高歌,而且不少人似乎饱含着眼泪,第一次见到这种事情的彭凌君充满着好奇。

丁承平只是随意瞟了一眼:“这是一首出自《邶风·燕燕》的古老歌曲,估计是席上某些人要离开去远地,朋友赶来送别,所以吟歌同鸣。”

“我知道了,他们是要去参加乡试的士子,所以在这里临别祝福。”

丁承平再次扫了一眼楼上这些人的穿着:“大概是的。”

在大夏国,从穿着就能大致判断一个人的身份。

读书人,无论是是否有秀才身份,普遍穿着交领长袍或圆领衫,头戴巾子,下身配长裤与靴履。

虽然商贾也能穿长衫,鞋履,但服饰细节完全不同,文人会采用细腻纹样和雅致配色,常见黑色、蓝色等素色搭配,部分文人还会在衣襟、袖口加入刺绣或金银线装饰,体现文化属性。

而一些富裕家庭的公子哥,比如丁承平如今的身份,服饰上会明显华丽很多,华丽主要是体现在刺绣上,而且色彩艳丽,注重材质,比如使用锦缎、金线等材料;但不会再佩戴读书人习惯的儒巾或者方巾,以示区别。

这也是看上一眼就能知道楼上引吭高歌的群体是读书人,而在刚才的胭脂铺,人家看一眼也知道丁承平非富则贵,并不会因为一个丫鬟的几句言语就冲上来如何如何。

有身份的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享有非同一般的特权,会让普罗大众深深忌惮,并不会轻易得罪。

“子敬兄,小弟新作一首离别诗,在这祝你乡试高中,得偿所愿。”

“好,在下洗耳恭听。”

周围一圈的文人士子也都欢呼雀跃起来,不过没多久就屏气凝神。

五间楼上送客舟,秋风瑟瑟载离愁,仗剑天涯三千里,遥祝兄台登高楼。

“好,好一句仗剑天涯三千里,写出了我们靖州文人士子的豪气干云,干,今天不醉不归,子翼兄高才。”

丁承平默默的看了一眼窗外那热出翔的太阳,心里默念道:秋风瑟瑟?这怕没有四十度也有三十六七,仗剑走天涯?豪是豪气了,但是跟你文人赴科举考试有屁关系,看来这世道普通学子的作诗能力也就不过是打油诗水准,韵脚是注意了,但内容跟自己写诗一样毫无逻辑与层次感。

“得子翼兄抛砖引玉,再下也献丑赠送子敬兄一首诗,祝兄弟高中。

“好,静待子布兄高论。”

五间楼饮栗子酒,桂花香气飘满楼,莫愁阿娘夜间冷,一朝高中喜上头。

“好,好诗,痛快,痛快,能在此处与诸位相聚一堂真是鲁某的荣幸,果然是桂子的香气。”

一名士子凑在酒碗上嗅了一口,“这碗栗子酒我干了,大家随意。”

这首诗一吟出,丁承平的眉头皱的更深。

如果说之前那首打油诗只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还能忍一忍,那么这首诗词其实三观都不正。

什么叫做莫愁阿娘夜间冷,一朝高中喜上头?就是说母亲的性命或者身体健康都不重要,只要自己能高中,能成名。

或许母亲本人是这样想,可以不在乎自己的身体,只要儿子出息。

如果作诗之人会在老家侍奉这位兄台的老母,那你也可以这么写,规劝他好好努力考试不要操心家里事宜,一切由我帮你承担。

但是看两人的关系并不像这样的生死之交,而是泛泛之辈,那么以你的角度吟这首诗就不合适了。

突然间丁承平对这个时代的这些文人士子们没有太多好感。

不过又想起自己特意去巴结被拒绝的张恒之,此人倒是铮铮铁骨,正直威严。

看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无论哪个时代哪个群体,果然还是自己矫情了,想通之后,丁承平自嘲的笑笑,然后端起自己桌上的栗子酒一饮而尽。

艹,真他妈香甜可口!

一杯酒水下肚又想起自己对着张恒之吟的那句:莫愁前路无知己,这么一首惊艳绝伦的送别诗居然没有装逼成功,真是糟蹋了。

下回定要找个人再试试,嗯,我看行!

:()穿越大夏秀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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