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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是,那场薄荷风波似乎让我在班里开始有了些存在感。
我听见越来越多的同学贼眉鼠眼地叫我“寡妇”
。
一开始我还不确定他们说的是不是我,直到有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忘记了我的名字。
“呃……那个谁……林语骞的女朋友……你来读一下一段课文。”
哄堂大笑。
我倒是在心里松了一口气,不仅因为“林语骞的女朋友”
要比“寡妇”
好听多了,更重要的是,我终于可以开始练习隐身了。
首先,我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场景来做实验。
实验的前提是:我必须“在场”
;
预期的结果是:我“不在”
;
变量是:隐身能力的触发时机。
以前我还担心自己会因为太过透明无法满足实验前提,现在想想真是多余了——当我顶替林语骞,成为那个被偏爱的霸凌对象之后,可供实验的场景从此多到数不胜数。
我最先尝试的触发方式是憋气。
我的理由是,皮肤是人类最大的器官。
只要憋住气一动不动,就不会惊扰他们那个接触面积超大的器官,也就不会发现。
为此我还特地在浴缸里进行了专项练习,以至于当年体检的时候我吹出了史无前例的肺活量。
但我忘了他们跟丧尸不一样——他们那双爱偷懒的眼睛还有用,并且擅长捕捉红色。
而我一憋气脸就会红成猪肝,所以自然会被发现。
当我把泡在游泳池里的书包捡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掏出那个湿透的实验笔记,划掉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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