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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呆的地方,和镖队具备着某种共性:流动。
这是一个在九州各地四处巡演的戏班,轮子一滚动就能带走全部家当。
他们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经有些痴痴呆呆,失去了活力,对周围的事物几乎没有什么反应。
出于怜悯,他们暂时收留了我。
这之后,我的身体情况慢慢恢复,他们发现我其实练过,虽然精神还是显得不正常,至少可以在戏台上翻翻跟斗赚点掌声。
我无可无不可,翻跟斗就翻跟斗吧,白吃饭总是不好的。
但除了翻跟斗,我和刚来时相比,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兰袖是对我最好的一个人,她知道我喜欢吃花生,就总是给我准备一小筐在那里。
但每次把花生米扔进嘴里,我的心里就会隐隐作痛,想起彭鹏,想起彭鹏说的话:“你这形象像谁你知道吗?像那个小说里经常提到的爱吃花生的杀手。”
小说里有这么一位杀手吗?我不知道,但我不会像杀手的,我是一个只懂得翻跟斗的白痴,而已。
我想念彭鹏,想念他身上难闻的烟草味道,想念他粗犷的嗓音和乱糟糟的胡子。
我和镖队的人们都处得很好,但关系最亲近的始终是彭鹏。
他只需要看看我的表情,就能猜到我在想什么。
离开了彭鹏,我觉得浑身提不起劲。
我还想念他的书,这里没有人读书,自然更不会有人买书。
彭鹏常说我是他生平第一知己,因为在整个镖队里,只有我和他喜欢书,虽然我总是蹭他的书。
兰袖站在一旁,默默地观察着我。
我视若无睹,一颗接一颗地嚼着花生米。
“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
兰袖轻声说,“你的身上,一定藏着什么故事吧?我想起了一部小说,里面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英雄,因为遇到了伤心事,就藏身在一个戏班子里,每天表演翻筋斗……简直和你一模一样呢。”
真能一模一样就见鬼了,我想。
一个说我像吃花生米的杀手,一个说我像翻跟斗的大侠,可我凭什么像?兰袖和彭鹏真是两个疯子。
我们没有在一起呆多久,因为上午的演出开始了。
我站在后台,看着兰袖柔若无骨的身体在一口开口很窄的大缸里钻来钻去,真担心她一不小心把腰给扭折了。
但转念一想,这种事情不会发生。
兰袖从小就练习这门杂技,全身的筋骨都变得柔软了,就算存心想要扭断也不容易。
“老子从小就天天挨打,这一身筋骨,早就练得比铁还硬。”
彭鹏炫耀说。
那一天我们终于遇到了几名劫匪,却只是那种不识江湖路数的小毛贼,连镖局的旗号都不懂得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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