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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梦,纠缠了她整整十年。
凌晨三点的A城,夜色尚未褪尽,浓墨般的天幕压得很低,唯有零星几盏路灯,在柏油路上投下昏黄拉长的光影,连风都带着几分黏腻的,裹着这座城市独有的烟火气,漫过窗棂钻进房间。
沈清欢猛地从床上坐起,额前的碎发被冷汗濡湿,紧贴着光洁的额头,纤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湿意,像沾了晨露的蝶翼,轻轻颤动间,落下细碎的凉意。
胸腔里的心脏像擂鼓般剧烈起伏,带着濒死般的钝痛,仿佛刚从一场漫长的窒息中挣脱,连呼吸都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喉间泛着淡淡的腥甜,眼眶早己红得发胀。
她抬手抹了把额角的汗,指尖触到皮肤时,还带着梦里残留的温热触感,下意识便抚上了左手无名指——那里戴着一枚素圈银戒,戒身通体光滑,没有任何多余的纹饰,唯有内侧刻着两个极小的字,“溪”
与“衍”
,字体纤细,却被岁月反复得温润发亮,连边缘的棱角都磨得柔和。
这是当年她和陆时衍在情定旧梦时光亲手DIY的信物,十年前盛夏的午后,阳光正好,少年手把手教她握起刻刀,指尖的温度透过冰凉的银料传递过来,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热意,两人鼻尖相抵,笑着在戒身上刻下彼此的名字,约定要戴一辈子。
十年流转,她换了城市,改了名字,断了旧识,唯独这枚银戒,从未离身,哪怕洗澡睡觉,都小心翼翼护着,成了她与过去唯一的牵连,也成了心底最不敢触碰的疤。
沈清欢低头望着掌心的银戒,指尖轻轻着内侧的刻字,眼底漫过细碎的怅然,那些被岁月尘封的记忆,顺着戒身的纹路,一点点翻涌上来。
十年前的林溪,还是个鲜活明媚的少女,脸上带着未褪的婴儿肥,软乎乎的脸颊透着自然的粉晕,一笑便会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眉眼澄澈得像盛夏湖边的湖水,干净透亮,没有半点杂质。
那时候的她,身高刚过一米六,身形圆润,穿什么都透着几分娇憨,最喜欢的便是一条浅绿色的连衣裙,裙摆带着细碎的碎花,跑起来时裙摆飞扬,像只穿梭在芦苇丛里的小鹿,浑身都透着未经世事的纯粹与鲜活,带着少年人独有的蓬勃朝气,一眼望去,便是满满的青春感。
那时候的美,是毫无攻击性的,是藏在青涩里的灵动,是裹在懵懂里的鲜活。
课间趴在课桌上补觉时,阳光落在她柔软的发顶,连发丝都泛着金光;篮球场上跟着陆时衍跑跳时,鼻尖沁着细密的汗珠,脸颊红扑扑的,眼里盛着光,连呼吸都带着少年人的热烈;湖边依偎在陆时衍怀里时,软乎乎的小手攥着他的衣角,声音软糯,带着少女特有的清甜,撒娇时会轻轻晃着他的胳膊,眼里的依赖藏都藏不住。
那时候的她,不用刻意修饰,不用迎合谁的眼光,那份美是自然生长的,是骨子里的鲜活,是属于林溪独有的、带着温度的明媚,见过的人,都能感受到那份毫无防备的纯粹。
而如今的沈清欢,早己褪去当年的青涩懵懂,活成了截然不同的模样。
十年间,她瘦了整整三十余斤,褪去婴儿肥的脸庞,线条愈发精致流畅,下颌线清晰利落,没有了往日的圆润,多了几分清冷的骨感。
眉眼间也添了岁月的痕迹,不再是当年的澄澈透亮,眼尾微微上挑,带着几分疏离的媚意,眼神却深了许多,藏着过往的沉淀与不易,笑起来时依旧好看,却少了当年的毫无保留,多了几分恰到好处的克制,又纯又欲的气质浑然天成,一眼望去,便带着成年人独有的韵味。
她的身形也早己蜕变,一米六七的身高,纤秾合度,肩颈纤细优美,脊背挺拔,腰肢纤细,双腿修长,穿一身简单的黑色简约吊带裙,便能将身材的曲线勾勒得淋漓尽致,既不失端庄,又透着淡淡的性感。
常年在体制内工作,让她举手投足间多了几分沉稳端庄,说话时语速平缓,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分寸感,待人接物得体大方,从不会露出半分狼狈;闲暇时写悬疑小说,常年与文字为伴,又沉淀出几分温婉的书卷气,眉眼间藏着淡淡的疏离,却又透着骨子里的柔软。
如今的美,是历经岁月打磨后的通透与坚韧,是带着锋芒的温柔,是藏着故事的惊艳,没有了当年的纯粹,却多了成年人独有的清醒与笃定,站在人群里,不用刻意张扬,便自带耀眼的光芒,与当年那个青涩娇憨的林溪,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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