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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尼是个想法多、心思重的人,他总是觉得生活的重担难以承受,于是就借酒消愁,指望着通过酗酒来遗忘烦恼。
弗兰西很清楚他喝高了之后是什么样子:在回家路上,他走得比平时更笔直,走得小心翼翼,就是身子略微有点儿歪。
他醉了之后反而很安静,既不唱也不闹,不仅不会多愁善感,反而若有所思。
在不认识他的人看来,他清醒的样子倒更像是醉了,因为清醒的时候他兴奋躁动,爱唱爱热闹。
真醉了在陌生人眼里反倒寡言又深沉,一副不问他人闲事的模样。
他一个劲儿喝酒的时候总是让弗兰西很害怕—倒不是因为她觉得这不道德,而是因为这时候的爸爸好像完全变了个人,让她完全不认识了。
他不跟弗兰西说话,也不和任何人说话。
他看她的眼神像陌生人一样。
如果妈妈和他说话,他就会把脸扭到一边去。
酗酒的劲头过去之后,他又会突发奇想,想到应该当个更称职的父亲,应该多教孩子们些东西。
于是他会戒上一段时间的酒,一拍脑门儿决定努力工作,把所有空闲时间都用来陪弗兰西和尼利。
他的教育理念和凯蒂的母亲玛丽·罗姆利的相似。
他想把自己的毕生所学全都教给他们,这样等他们到了十四五岁,懂的就已经和他三十岁的时候一样多了—他觉着有这样的基础,孩子们就可以开始积累属于他们自己的知识了,按照约翰尼的算法,等一双儿女到了三十岁,他们肯定得比三十岁的自己聪明一倍。
约翰尼觉得孩子们需要额外补补课的—或者说是他拍拍脑袋想到的—主要是地理学、公民学和社会学,于是就带他们去了布什维克大道。
布什维克大道是老布鲁克林一条颇为高档的林荫大道,宽阔的道路两侧排列着气派豪华的房子,这些房子都是用巨大的花岗岩砖块建成的,门口的石头台阶也很长。
住在这条街的居民大多是炙手可热的政客、有钱的酿酒商家族,还有家境富裕的移民—他们坐着头等舱来到美国,还带来了家族的财富、雕像,以及色调阴郁的油画,最终又在布鲁克林落了脚。
那年头汽车已经开始使用了,但是这些人家还是喜欢驾马车。
爸爸用手指着形形色色的马车对弗兰西讲解。
弗兰西则满怀敬畏地看着车子从他们眼前驶过。
有的马车小巧精致,车厢上着亮漆,装着带穗子的缎面衬垫,还配有一把有流苏的大遮阳伞,这种车是上流社会的高雅女士坐的。
还有一种可爱的柳条小马车,只用一匹设特兰矮脚马就能拉动,车厢两端各有一张凳子给那些享福的小乘客坐。
这样的孩子身边总有家庭女教师陪伴,弗兰西忍不住直盯着她们瞧,这些女子模样干练,看着简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她们身披斗篷,头戴上了浆的抽绳软帽,侧身坐在车座上赶着矮脚马。
弗兰西还看见了一种实用的黑色双座马车,用一匹高头大马拉着,驾车的也都是穿着时髦的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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