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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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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年 六月十四日
夜晚 九时
事实上,特蕾莎并不认为小薛在说谎,她相信他的说法。
在上海生活那么多年,唯一让她捉摸不透的就是那些帮会。
它们无所不在,无孔不入。
她想到那天夜里,在礼查饭店的**,她看到他满身瘀伤。
她怀疑小薛在说大话,帮会首领怎么会拿他当朋友。
她猜想人家对他拳打脚踢,逼迫他监视她。
她再次心软。
她一直都喜爱他,喜爱这个身上带着栀子花香的混血私生子。
她也喜欢他拍的照片,那些怪异的照片里充斥着尸体上的伤口、散发着酒臭的呕吐物、女人的胴体。
她觉得那些照片其实包含着一种洁癖,一种无害的快活情绪,一种古怪的安全感。
如今,由于小薛以这种奇怪的方式切入她的生活——她真实的另一面,这段韵事好像也变得更加真实。
这个家伙——这个混血的私生子的形象从那些黑夜里苍白**的男性胴体中浮现出来,几乎是脱颖而出。
不再仅仅意味着某个古怪的姿势、某种让她兴奋也罢讨厌也罢的体味,或者某个带有个人印记的器官——她阅人无数,抚摸过各种长相独特的玩意儿。
有的形状像鹰喙一样弯曲,有的可以把包皮无穷无尽地拉长,像是一只长筒袜。
她对自己说,只要一次心软,就会一直心软下去。
她本可以直接杀掉他。
她甚至不用自己开枪,她有忠心耿耿的保镖,在白俄社区的帮会里,她有几个信得过的朋友。
那天她拿枪顶着他,枪管快意地戳进他的下巴。
眼看着他都快掉泪,可她还是狠心把枪管朝他颌骨缝里戳进去。
这是必要的惩罚,她手里使着劲,耳中听见他又是干咽又是咕哝,心头涌起强烈的怜惜之情。
她赤条条跪在**,腰窝里还是汗津津的,嘴角却带着刑讯逼供者那种残忍的微笑。
她还称职地用另一只手玩弄他,清晰地感觉到他的惊恐,他的委屈和无奈,他的不肯轻易就范。
他忍不住还是硬起来,在特蕾莎看来,这足以证明他的屈服,这就好比他在象征性地缴枪投降。
那一刻,有股让她无比陶醉的柔情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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