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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贯穿了我从事文学工作之前的全部岁月。
虽然在创作这类描述时,我必须,也确实在遣词造句,但我的这种习惯似乎是在外界的强迫下,几乎是违背着自己的本意进行的。
我想,类似的这些故事肯定反映了我在不同年纪所钦佩的不同作家的写作风格,但我没记错的话,这些描述都是那么生动形象,细致入微。
在我十六岁那年,我突然发现了单词本身的乐趣—就是注意到单词本身发音和构象的意义。
下面两句摘自《失乐园》(与《荷马史诗》《神曲》并称西方三大诗歌):
他身负艰难和辛劳
前进,身负着艰难和辛劳的他—
现在看来这句话也不过如此,但当时却仿佛醍醐灌顶,让我震撼不已。
而且,原文中用“hee”
来代替“he”
本身也给诗歌的念诵带来了更多的趣味。
至于描述事物的要点,当时我已经了然于心。
我很清楚我想写什么东西,所以那时候我说想写书,其实就是想完成一部宏大的自然主义小说—用详尽的描述、精彩的比喻、华丽且合乎音韵的辞藻充填它,并最终以悲剧结尾。
事实上,我完成的第一部小说《缅甸岁月》就是这种类型。
这本书是我三十岁时写的,但构思的时间要早得多。
之所以如此详细地介绍我的过去,是因为我认为,想要评判一名作家的写作动机,就应该对他的早期经历有所了解。
一名作家笔下文章的主题由他所处的时代决定—至少在像我们这样充斥着动**、革命的时代是这样—当一名作家准备提笔之前,他就已经身陷于时代所积蓄的情感态度里了。
毫无疑问,作家应该磨炼性情,避免由于自身的不成熟而沉溺于某些反常的情绪中,但如果他完全摆脱了这些情绪的影响,也就扼杀了自己提笔著文的冲动。
抛开谋生的需要不谈,我认为写作有四大动机,至少散文是这样。
每个作家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些动机,而随着所处环境的改变,这些动机所占的比例也会随之变化。
它们分别是:
1.纯粹的利己主义。
想要彰显才智,闻名于世,青史留名,想让过去那些对你爱答不理的人如今追悔莫及,等等。
有些人说这算不上什么动机,真是自欺欺人—这是一个真正强大的动机。
作家、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军人还有成功的商人都有这个特点—简而言之,所有有所成就的人都有类似的特点。
大多数人并不是很自私。
三十岁左右之后,他们就放弃了个人抱负—实际上,许多人几乎完全放弃了作为一名个体独立存在—他们主要是为别人而活,或者干脆被单调乏味的工作压垮了。
但也有少数有天赋、有毅力的人,决心要为了自己而活下去—作家就属于这一类人。
或者说,严肃文学作家总体上比那些记者更自负、更自我,虽然不如他们对金钱那么感兴趣。
2.对美学的狂热。
对外在世界美的感知,或者说,在文字及其正确的排列中获得快感。
在语言和语言的碰撞中获得快感,从一篇优美而缜密的散文中或一个节奏行云流水的故事中获得快感。
一名真正的作家,渴望分享自身宝贵的经历,并坚定认为这个故事不容错过。
许多作家并没有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但即使是那种时事评论家或者编纂教科书的作者,也会有各自偏爱的词句短语,或者有对文章排版、页边距宽度等敏锐的感觉。
我想,只要水准在铁路指南之上的书,没有一本能逃脱个人审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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