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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只有城中,才是他的家,他的一切。
他应当像一块果皮或一些鸡肠,腐烂在那大垃圾堆—都市—上。
他是都市文化的一个蛔虫,只能在那热的,臭的,肠胃里找营养与生活。
他禁不得一点风,一点冷;空旷静寂便是他的坟墓。
他应当回去,尽管桐芳是他心爱的人,他也不便为她而使自己在这可怕的地方受罪。
再说,他已经冒险出了城,心到神知,桐芳若有灵,一定会明白他,感谢他,原谅他!
他也想到,即使找到桐芳的一块骨头或一些头发,又怎样呢?那不过是小说与戏剧中的一种痴情,对实际上并无任何用处。
他精明,不便做蠢事。
再说,最要紧的事恐怕还是他须去做官,做了官他会好好地给桐芳念几台经,给她修个很体面的衣冠冢。
做了官,他就可以不再受大赤包的气。
做了官,而且,他就可以再娶一个或两个姨太太。
不,这未免有点对不起桐芳!
不过,人是须随着官运而发展自己的。
假若真做了官,到时候必须再娶姨太太呢,恐怕桐芳也不会不原谅他的。
想清楚了这些,他心中舒服了好多。
算了,回家吧!
回到家中,他不应再和太太闹气。
为人处世,他告诉自己,必须顾到实际,不可太痴情,太玄虚。
他开始往回走。
刚一迈步,他的臂被人抓住。
他吓了一大跳。
一想,他便想到强盗;这是城外,城外是野地方,白天也会有人抢劫。
他用眼偷偷地往旁边,预备看明白了再决定喊救命呢,还是乖乖地把钱包交出去。
交出钱包是不上算的,但是性命比钱包更可宝贵。
他看明白了,身旁是个瘪嘴乱胡子老头儿。
老头儿身上的衣服很不体面。
晓荷马上勇敢起来。
他轻看穷人,讨厌穷人;对穷人,他一点也不客气。
他把抓着他的手打下去,像打下一个脏臭的虫子:“要钱吗,开口呀!
动手动脚的,算什么规矩?不看你有胡子,扯你两个嘴巴子!”
“你已经打过我!”
老头儿往前赶了一步,两个人打了对脸。
晓荷这才看明白,面前是钱默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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