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小说】地址:https://www.akxss.com
中国第一个专门针对教师制定的从业人员专业标准,即中、小、幼教师专业标准。
这些标准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是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态度,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从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规定。
明确提出“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
的教师专业理念。
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诸方面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明确规定。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全面提升中国基础教育阶段教师质量有着标志性意义。
除此之外,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等,试图把好教师培养的入口和出口,确保教师教育质量,从而为中国造就高质量的中小学师资队伍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
(二)在职教师质量提升的政策保障
2008年7月,重庆外国语学校体育教师曾庆霞接到学校通知——参加暑期在北京举行的西部初中骨干体育教师国家级培训。
“新课程改革以来,为体育教师专门举办的国家级培训还是第一次,机会太难得了!”
很快,曾庆霞带着喜悦的心情来到了北京参加培训。
近年来,像曾庆霞一样得到越来越多的培训机会的中国教师迅速增长。
长期以来,中国的教师培训制度实际上是对教师培养制度的补充,教师培训以“学历补偿教育”
为重心。
随着中国教师教育改革进程的加快,教师继续教育迈入新阶段,特别是随着“培养培训一体化”
的不断推进,当前中国教师继续教育获得了历史性的发展,在政策保障、培训体系与教研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1.教师继续教育规范化不断推进
随着20世纪80年代大规模“学历补偿”
式教师培训告一段落,教师继续教育逐步走向正规,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师素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教师进修院校的规范化建设。
1991年12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教师继续教育的目的不再只是“学历补偿”
,而是要提升教师质素。
“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是对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进行以提高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育理论、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培训”
。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在20世纪末,通过师资补充和在职培训,使95%以上的小学教师和80%以上的初中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
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将“通过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作为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下来。
同年,国家教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应当设立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
以“保障教师进修和培训的权利”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