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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之故礼未灭,韩国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后君之令又下,新故相反,前后相缪,百官背乱,莫知所用:故刑名之书生焉。
(此言亦见韩子《定法篇》,韩子书不出一人手,不知此言是谁抄谁者。
)
申子刑名之学用于秦晋,用于汉世,此种官术自其小者言之,不过是些行政之规,持柄之要。
申子书今虽不可见,然司马子长以为“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实”
。
大约还没有很多的政治通论。
不过由综核名实发轨,自然可成一种溥广的政论。
所以韩子之学,虽许多出于名实之外;然“引绳墨,切事情”
,亦即名实之推广;不必因狭广分申韩为二,两人亦皆是韩地的地道出产。
申子书今佚,然故书所传申子昭侯事,颇有可引以证其作用者。
申子尝请仕其从兄,昭侯不许,申子有怨色。
昭侯曰,“所为学于子者,欲以治国也。
今将听子之谒,而废子之术乎?已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劳,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
?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人也!”
昭侯有敝袴,命藏之。
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
不赐左右而藏之。”
昭侯曰:“吾闻明王爱一颦一笑,颦有为颦,笑有为笑。
今袴岂特颦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上两事见韩子《说苑》等,文从《通鉴》所引。
)
《韩非子》的杂篇章多是些申申子之意者,但韩非政论之最精要处在《五蠹》《显学》两篇,这是一个有本有末的政论,不可仅把他看作是主张放弃儒墨文学侠士者。
显学已抄在前篇,《五蠹》文长,不录。
《商君书》纯是申韩一派中物,《靳令篇》言六虱,即韩子中五蠹之论。
商君决不会著书,此书当是三晋人士,因商君之令而为之论。
韩非子说家有其书,则托于商君之著书,战国末年已甚流行,韩非子议论从其出者不少。
我们现在可以申韩商君为一派,而以为其与齐学绝不同者,《韩非子》书中有显证。
(《定法》(第四十三)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
应之曰:“是不可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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